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0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30辆。
2.2012年至2013年,所属税收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53.42万元,其中2013年39.71万元。
3.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直接与一公司签订设备运行维修合同,涉及金额109.81万元;截至2013年底,河北、山西、黑龙江三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印制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2013年印制发票100373.8万份、支出11025.29万元。
4.2013年,安徽省国税局在其组织培训的相关费用已由各市县区国税局支付的情况下,虚开培训费票据,向税务总局申领培训费350万元,存放于所属的3家培训机构。
5.局本级从2006年起开始建设“财产和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项目,共取得财政专项资金5230万元,但至2013年底尚未建立起相关数据库,资金结转1102.4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局本级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140.57万元。
二、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财政资金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虚开票据申领培训费问题,要求据实拨付培训费到基层税务部门;对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缓慢问题,要求加快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国税系统“三公”经费管理,并加强对各级国税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